近日,市執法局赤岸大隊查獲一起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燃燒器具案件,當事人面臨500元罰款,同時征信也受到影響。
當天,執法隊員在對赤岸鎮某企業食堂檢查燃氣使用情況時,發現其使用的燃氣灶沒有熄火保護裝置。據了解,我國《家用燃氣灶具國家標準(GB16410-2007)》中明確規定,灶具均應設有熄火保護裝置,自2008年5月1日起,企業不允許生產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,從2009年起,沒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,一律不準上市銷售。2019年3月1日實施的相關規定中也將熄火保護裝置列入強制性標準,從當日起無論是家用還是商用燃氣灶具都必須具備熄火保護裝置。
“這臺灶具都用了好幾年,我們也不知道是不安全的!笔程媒洜I者谷某表示,平時一般都用另一臺新的,偶爾來不及的時候會用一下,原本以為沒什么事的,沒想到被查了。當得知不僅要接受處罰還要被扣信用分時,他一邊懊悔一邊直呼虧大了!霸琰c發現是好事,要是真的因為它出了事那才叫虧大了!”執法隊員嚴肅地說。
據悉,熄火保護裝置,是指灶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保護裝置。在使用灶具時,灶火有可能被溢出的湯水澆滅或被風吹滅,此時,熄火保護裝置會感應到,能在60秒內切斷氣源,實現自動斷氣。如果灶具不帶熄火保護裝置,火苗被撲滅后氣體會繼續泄露,極易發生危險。
在此,執法隊員提醒廣大燃氣用戶,在規范用氣的同時,一定要注意使用合格灶具,市民如果發現有商家銷售不帶熄火保護裝置灶具的,請第一時間撥打96150進行舉報。 |